东莞批发市场

1、东莞信立国际农产品贸易城,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是由信立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市场占地面积约70万平方米,于1994年成立,共建设铺位2970个,规划分为辣椒、调味品、蛋品、粮油、冻品、土特产、副食糖酒、生鲜等八大交易专区,是华南地区规模较大、功能较齐全、配套较完善的综合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大岭山人民法院斜对面

2、东莞市祥鸿国际农批城,位于东莞市厚街镇,由东莞市祥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4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O万平方米,共分三期开发建设,已于2010年6月29日正式开业。作为厚街镇民生重点工程,东莞市祥鸿国际农批城经营范围涵盖干货、副食、粮油配料、酒类饮料、腊味蛋品、水果蔬菜、水产海鲜、肉类三鸟等商品,是东莞市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国际农产品交易平台。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陈屋村将军路11号

3、东莞大京九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位于东莞市常平镇,作为东莞市市级"菜篮子"、"米袋子"工程项目,项目总占地400余亩,分为蔬菜、副食、粮油、饲料四个大区,配套有先进的农药残留检测系统、信息采集发布管理系统、电子结算系统、网上银行、商务网站等现代化的服务设施,是集购销、储藏、保鲜、分拣、包装、加工、运输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和输港蔬菜专区。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元霞路100号附近

4、虎门新富民农产品批发市场,位于东莞市虎门镇,东临滨海大道,南邻新安路,北靠连升南路,距离广深沿江高速虎门出口不足1公里,交通条件十分便利。虎门新富民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投资约6.8亿元,占地约380亩,共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规划用地200亩,建筑面积约6 .4万平米,由1栋10层的物流中心和16栋2层的蔬菜商铺组成,已于2016年9月8日正式启用。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南路辅路

5、东莞市江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位于东莞市中堂镇,项目占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有1196个固定铺位,于2004年12月30日正式投入运营。作为省政府推出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形成的一个庞大的实体运作项目,市场目前已形成干品和鲜品两大系列的销售群体,同时还规划引进水果、高档淡水产品、特色蔬菜、进口辅料、酒店用品等配套产品,致力于打造广东省内综合程度较高的大型批发市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西路海鲜区d1栋

6、东莞市果菜副食交易市场,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是东莞市人民政府立项批准建造的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于1997年9月正式开业。作为首批广东省22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之一,东莞市果菜副食交易市场总面积达16.2万平方米,配套有大型电货梯、近万立方米的保鲜冷库,建立了全日24小时全方位电子监控系统和IC智能结算交易系统,现已成为东莞市极具规模的水果交易龙头市场,可辐射全国三十多个省市及港澳台、东南亚地区。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54号

7、东莞田禾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由东莞市田禾商贸有限公司投资打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采用双首层设计,于2016年12月10日正式开业。东莞田禾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规划有进口食品区、有机食品区、干货区、粮油调味品区、冻品区、厨具用品区、名酒茗茶文化街等交易专区,是集国际食品批发、食品展示交易、食品安全检测、仓储物流、商住办公、金融配套等六大功能于一体的专业食品集散地。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

8、东莞市南方粮油批发市场,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占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营业面积约6万平方米,于2000年11月20日正式开业。作为珠三角地区规模较大的粮油饲料批发市场之一,东莞市南方粮油批发市场货源来自全国各产粮区,年交易量为100万吨左右,于2002年9月被广东省经贸委评定为全省21家定点专业大市场。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塑胶路帝都花园一期东侧约140米

9、东莞市三乌批发市场,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项目占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由旱禽批发区、水禽批发区、畜类批发区、三鸟屠宰区和从业人员生活区组成。市场现有大型三鸟批发摊位约140个,并配备有约5000平方米的停车场和约1.2万平方米的排污处理池,汇聚了来自东莞、广州、湖南、浙江、广西、河南等地的三鸟生产商及批发商,是规模较大的三鸟批发物流中心。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富强路东1号

10、东莞樟木头水果交易市场,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项目总投资约3800万元,营业面积约6万平方米,共有商铺约240间,于2002年1月4日正 式开业。东莞樟木头水果交易市场建设有占地面积约8200平方米的钢架水果交易棚, 2.2万平方米的生活配套小区,以及约5000平方米的 大型冷库,是东莞市规模较大的水果批发市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莞樟西路

厂家微信:320440085
产地地址:辽宁省虫草花种植基地

本站所有内容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2015-2023蜀ICP备16002622号-1